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十八谈-就业篇>学习活动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厅紧急通知要求和《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新十八谈-就业篇>学习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1】59号)的学习安排,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营造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上下积极学习践行《新十八谈-就业篇》的良好氛围,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27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局信息处。 联系人:刘晓宁 何雨颖 电话:67172028 电子邮箱:rensheshixun@163.com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十八谈-就业篇》学习活动的紧急通知.doc 附件2:豫人社办〔2011〕59号.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