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1年度评优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激励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局党建各项事业走前头、当先行,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名额 (一)评选范围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二)评选名额 在局属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局党委组织评选出 “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党委、党支部名义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全体党员总数的15%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三、评选办法 (一)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点评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条件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局党委将成立“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和推荐对象的事迹,从中评选出“局属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不搞平衡和照顾。 (二)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局属各级党组织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要做到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注意发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新典型,并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按照规定,认真推荐。局属各级党组织确定申报和推荐对象后,请认真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一式三份,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4、《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6、《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一、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 三、坚持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保证党员正确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党员队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意识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2008年以来党员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以人为本,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党员和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附件2: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理论、管理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信赖。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积极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附件3: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理论、管理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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